集团新闻
关于进一步 加强省外车辆出入物流园区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0-03-03 04:50:00   浏览次数:738
各物流园区:
为加强省外车辆出入物流园区的管理,有效遏制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物流园区营业有序推进,根据区指挥部要求,现就加强开门营业期间进出物流园区的省外人员及车辆管理通知如下:
一、省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兰山商城物流园区,必须停放在指定的2个临时停车场:第一处停车场(联系人:陈蓬,联系电话:15263988377)位于临西十一路与双岭路交汇北,占地约100亩,能容纳大型货车1000余辆;第二处停车场(联系人:常惠健,联系电话:18265193039)位于西外环与双岭路交汇北100米路东,占地150亩,能容纳大型货车2000余辆。
二、省外车辆驾乘人员到临沂后,在交警部门的引导下驶入临时停车场,并在这2个临时停车场内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对车辆消杀后停车,在装卸货物后尽快驶离,原则上不准过夜,确需过夜的需做好登记,必须在停车场指定的地方住宿,司机住宿必须单人单间、单独就餐,隔离管理。
三、省外车辆、货物要实行全面消毒,登记详细信息,物流园区要全面掌握车辆运行轨迹,确保问题可溯源。
四、如发现省外车辆驾乘人员体温异常的,停车场要立即进行隔离并按规定要求上报,由停车场属地镇(街)统一安排,转移至固定隔离点隔离观察。
五、交警、城管等人员已在各个交通要道进行引导省外车辆到停车场卸货,卫生防疫人员在临时停车场进行卫生防疫工作。请各园区要及时通知省外物流车辆按照要求,到临沂后就近到指定的临时停车场停车并收发货后尽快驶离临沂。同时,要通知本园区商户收发外省货物必须到停车场,不准在园区内收发省外货物。
如不按照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的物流园区,将依法追究物流园区主体管理责任。
 
 
 
兰山商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通讯员: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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